关于印发《<鸡西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bt365官网令第1号)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者:市房产局录入员
- 发布时间:2018-06-21
- 来源:
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物业企业:
现将《<鸡西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bt365官网令第1号)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鸡西市人民
政府令第1号)政府规章立法后评
估实施方案
《鸡西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bt365官网令第1号),下称《办法》)于2017年8月19日起实行。为加强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拟将《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需要对《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
一、评估目的和主要内容
通过对办法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和评估,了解办法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判断办法制定实施后是否实现了立法目的,与上位法是否冲突,否符合我市地方实际、具有地方特色,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下一步是否需要予以修订或废止。
二、评估标准
(一)合法性标准:制定《办法》是否符合立法权限、立法程序,是否违背上位法的规定。
(二)合理性标准:公平、公正原则是否得到体现;各项管理措施是否必要、适当;法律责任的设定是否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三)协调性标准:规章与同位阶的规章、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政策是否存在冲突,要求建立的配套制度是否完备、互相衔接。
(四)可操作性标准:规定的制度是否切合实际,易于操作;规定的措施是否高效、便民;规定的程序是否正当、简便。
(五)立法技术性标准:即立法技术是否规范,逻辑结构是否严密,表述是否准确,是否影响到规章的正确、有效实施。
(六)绩效性标准:是否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是否有效地解决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实现预期的立法目的,实施后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是否明显高于规章制定和执行的成本。
三、评估的方式
1、书面征求意见。走访或者书面征求相关单位、监督机关、行政相对人或者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2、专题座谈会。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法律顾问,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论证评估。
3、网上发布评估意见调查表。充分利用网络方便快捷的优势,在鸡西政务网站、鸡西法制办公室网等可以利用的网站上开设《鸡西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专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四、评估工作步骤
评估时间2018年6月7日至8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评估筹备阶段(6月7日至6月15日)
1、成立评估小组。在市政府法制办对《办法》立法后评估的组织、协调、指导下,由市房产局负责推进,成立推进小组具体承办评估工作。邀请与《办法》实施相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参与立法后评估工作,并提供与立法后评估有关的材料和数据以及其他必要的支持。
组 长:迟振刚(市房产局副调研员)
成 员:
金科学(市委党校教授)
侯士刚(市房产局物业管理科负责人)
李 强(市房产局法规科负责人)
3、其他评估准备工作。
(二)、组织开展问卷调查、收集信息、分析整理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
1、公开征求意见。在鸡西政务网站、鸡西法制办公室网等平台发布《实施方案》,并设立法后评估专栏”,向社会征求意见。
2、开展调查研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研究,由评估小组设计制作、发放收集、整理分析调查问卷结果,汇总相关数据。研究《办法》实施情况以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和建议。
3、开展座谈调研。拟召开如下座谈会和调研活动:
(1)、召开《办法》涉及的市、县(市)、区、街道、相关机构工作人员、业主代表、物业企业工作人员座谈会。
(2)、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就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论证。
(三)、形成评估报告阶段(7月15日至8月15日)
1、评估小组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综合情况进行汇总整理,结合专题调研等了解和掌握的情况、专家意见分析研究,起草评估报告初稿。
2、就评估报告初稿进行讨论、修改。
3、完成评估报告。形成评估报告后,市房产局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评估报告。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评估工作涉及相关部门及人员要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密合作意识,要充分认识到立法后评估工作对鸡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按照评估小组的工作安排和实施方案,把握好各个工作环节,细化并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开展问卷摸底、征求意见、资料分析等相关评估工作,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充分论证,注意保密。评估工作不得预设评估结果,应对《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估,应当对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总结涉及的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