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365官网办公室印发鸡西市2018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者:政务公开办录入员
  • 发布时间: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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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2018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bt365官网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鸡西市2018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

试点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组织方式、技术模式和政策框架,加快构建轮作休耕制度体系,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2018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委联发〔2018〕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突出生态优先、综合治理,坚持轮作为主、休耕为辅,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扩大试点规模,聚焦重点区域,集中连片推进,加大政策扶持,强化科技支撑,把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化探索作为试点的重要内容,创新方式、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加快构建符合鸡西实际、有区域特色、常态化实施的耕地轮作休耕制度,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1.巩固提升产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提升耕地质量,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对轮作地合理安排作物茬口,避免重迎茬,防止土壤养分单一消耗,提升粮食产能。

2.加强政策引导,调动农民积极性。逐步建立轮作休耕政策框架,支持农民开展轮作休耕,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对承担轮作休耕任务农户的原有种植作物收益和土地管护投入给予必要补助。

3.突出问题导向,分区分类施策。以种植结构调整难度大、资源约束紧、生态保护压力大的地区为重点,统筹协调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轮作区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整建制推进,加快构建合理的轮作制度。休耕区鼓励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集中连片推进,确保有成效、可持续。

4.尊重农民意愿,稳妥有序实施。我市有3个积温带,生态类型多样、地区差异大,耕地轮作休耕情况复杂,要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意愿,发挥主观能动性,调动参与积极性,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

5.实行精准管理,提升试点水平。加强耕地轮作休耕试点考核监督,积极应用卫星遥感识别技术,减少人为因素干扰,防范道德风险。

二、试点任务及工作目标

(一)试点任务

2018年,全市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面积407599.73亩。其中,耕地轮作试点面积333878.3亩,水稻休耕试点面积73721.43亩。

(二)工作目标

1.加快形成轮作休耕组织方式。探索实行“市级组织、县级实施、乡级落实”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和生产经营主体参与轮作休耕的积极性。

2.加快形成轮作休耕技术模式。集成推广一批不同区域、生产生态兼顾的耕作制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用地养地结合技术模式。

3.加快形成轮作休耕监测评价机制。运用遥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轮作休耕区域的跟踪监测。科学布局耕地质量监测网点,跟踪轮作休耕区域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强化考核监督,科学评价试点成效。

三、试点区域

(一)轮作试点。以县(市)、区为单位,最低实施面积不小于1万亩,且要集中连片,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整建制推进。轮作试点“一定三年”不变,参加试点的农户要与乡镇政府签订1份为期3年的轮作协议。

(二)休耕试点。以县(市)、区为单位,最低实施面积不小于500亩,且要集中连片,鼓励水稻休耕试点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集中连片整建制推进,确保有成效、可持续。水稻休耕试点1个周期3年,年际间休耕地块可以在同一区域内动态调整。

四、技术路径

(一)轮作技术路径。2018年,新落实的轮作试点地块推广“一主多辅”种植模式,以玉米与大豆轮作为主,与杂粮杂豆、蔬菜、薯类、饲草、油料作物、汉麻等轮作为辅,鼓励麦豆轮作,大力提倡“三三制”轮作,允许实行“二二制”轮作,形成合理的轮作模式,基本改变以玉米为主的连作、重迎茬状况。

(二)休耕技术路径。稻田休耕期间要加强地力保护和管理,鼓励深耕深松、种植苜蓿或油菜等肥田养地作物(非粮食作物),提升耕地质量,力争地下水下降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粳稻过剩状况得到改善。对休耕地采取保护性措施,禁止弃耕、严禁废耕,不能减少或破坏耕地、不能改变耕地性质、不能削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急用之时能够复耕,粮食能产得出、供得上。

五、补助对象、标准和方式

(一)补助对象。试点补助对象为自愿参加耕地轮作休耕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自主经营的农户。试点补助对象是实际生产经营者,而不是土地承包者。在试点县(市)、区内合法耕地上,严格按照与乡镇政府签订协议书确定的内容(含地块信息、任务面积、技术路径、相关义务等)开展轮作休耕。承担试点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自主经营的农户,原则上“一定三年”不变,即承担试点任务起始年份是2018年的,补助到2020年。

(二)补助标准。暂定轮作试点每亩每年补贴150元,水稻休耕试点每亩每年补贴500元,最终以中央财政核发标准为准。

(三)补助方式。试点县(市)、区要采取人工实测与卫星遥感监测相结合方式,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试点任务面积核查工作,将核查结果在乡镇、村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作为补助资金发放依据。试点县(市)、区根据试点协议内容和核查结果,按照补贴标准,将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兑付给承担试点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农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级统筹、市级组织、县级实施、乡级落实”工作机制,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推进落实指导组,全面落实试点任务和要求,保障试点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支持力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县(市)、区要成立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专家指导组,负责制定发布技术意见,开展技术培训观摩和现场咨询。

(二)签订试点协议。试点县(市)、区要把试点任务指标落实到乡(镇),试点乡(镇)落实到具体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地块。县、乡及试点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层层落实责任。市与试点县(市)区、试点县(市)区与试点乡(镇)签订责任书,细化任务、细化要求。试点乡(镇)与参加试点的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签订轮作休耕协议,轮作试点地块“一定三年”不变,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试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协议文本由试点县(市)、区和乡(镇)分别存档备查。

(三)制定实施方案。试点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细化试点任务、试点区域、技术路径、操作方式、保障措施等内容。2018年6月15日前,试点县(市)、区要将实施方案以政府文件形式报送市农委备案。试点县(市)、区3年试点期结束后,对领导重视、群众参与度高、实施效果好的可继续实施,效果不好的不再继续实施。

(四)填报四至信息。为保证遥感技术对试点地块面积和轮作休耕情况的监测,试点地块必须是合法耕地,并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四至信息,试点地块优先选择已完成确权登记颁证或已确权登记将要颁证的地块开展试点,鼓励以乡、村为单位,集中连片推进,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试点。试点县(市)、区要将承担任务的乡名、村名和所有试点地块完整规范准确的四至信息,于2018年6月15日前报送省农科院遥感检测中心。

(五)强化指导服务。试点县(市)、区要组织专家制定完善分区域、分作物耕地轮作休耕技术意见,开展技术培训,指导试点地区农民尽快掌握技术要领,搞好机具改装配套,落实替代作物种子,满足轮作休耕需要。各级农机、土肥、推广、植保等农业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耕地轮作的作物调整和休耕技术操作进行指导,确保科学轮作、合理休耕。

(六)加强督促检查。建立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推进落实情况月报制度,试点县(市)、区于每月13日报送工作动态,包括试点面积落实、四至信息报送、协议签订进度、耕地质量监测、补助资金发放等。市将对试点县(市)、区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开展督促检查,重点检查任务、资金落实等情况,组织、宣传工作成效,并对试点县(市)、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试点县(市)、区也要适时开展工作督导,推动资金落实、技术落实和指导服务落实。省将通过卫星遥感技术,实时跟踪试点地块种植作物变化,掌握轮作区替代作物种植情况,以及休耕区养地作物种植情况,确保轮作休耕试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加强轮作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掌握耕地质量变化情况。

(七)搞好总结宣传。试点县(市)、区要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于2018年11月底前形成年度总结报告,试点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各地要加强对耕地轮作休耕宣传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宣传轮作休耕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工作,增强绿色发展自觉性。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轮作休耕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18年全市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推进落实

指导组名单

 

 长:张常荣(市长)

副组长:周春雁(副市长)

 员:李  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

崔长杰(市财政局局长)

辛公昌(市农机总站站长)

隋启春(市农委副主任)

姜旭维(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国华(市农机总站副调研员)

        孙笠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郭景艳(市种子管理处负责人)

指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农委。

 

 

 

 

 

 

2018年全市耕地轮作休耕试点

专家指导组名单

 

 长:顾玉奎(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推广研究员

 员:郭爱民(市种子管理处推广研究员

王成云(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级高级农艺师)

 坤(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研究员级高级农艺师

李玉敏(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韩文兰(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植保站高级农艺师

张焕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推广站高级农艺师

尤庆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土肥站高级农艺师

            

         

            

 

 

 

 

 

 

 

2018年全市耕地轮作试点实施任务表

 

县(市)、区

耕地轮作面积(亩)

鸡西市

333878.3

密山市

173167.0

虎林市

91215.8

鸡东县

23248.5

滴道区

25123.0

麻山区

21124.0

 

 

 

 

 

 

 

 

 

2018年全市水稻休耕试点实施任务表

 

 

县(市)、区

水稻休耕面积(亩)

鸡西市

73721.43

密山市

6813.00

虎林市

62075.00

鸡东县

2313.46

滴道区

2000.00

麻山区

5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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